獻上全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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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感受「獻上全人」

今晚藉着帶「獻身集」最後一課,有一些感動要疏理一下。

「獻上全人」是獻身集的總結課,指要將人的身心靈主權歸回上帝。這本是理所當然的事,但人卻不願將生命主權交出、要留下私意、思想、感情、金錢、時間、聲譽、事業、家庭、優先次序權,任意使用權、留置權等等,留給自己。表面上是為主而活,其實是為己而活。

捨己,説得容易,但一旦有病痛、失業、禍患、失意,人就怨天不保守、怨地不平安。獻上全人談何容易。

我立意在實習課帶這課的小組討論,讓自己加深了解。我知道這課的目的是要人交出生命全身心靈的主權歸回上帝。我決定用書上的三個例子,引入反省如何了解「獻上全人」。

課文的第一個例子,是一名女子,八歲時候因手術眼睛瞎了。她沒有與其他人一般埋怨上帝,也沒有要求眼睛復明,反而多謝他的手術醫生,讓她不能復明,順服接受了這個殘缺的事實,把身體的主權交回上帝。不但如此,他反而利用失明的心靈眼睛,創作聖詩聖樂,作出永存後世,榮耀上帝的樂曲。

她的獻身是順服上帝主權,把神主權下失明的現實,成為她事奉上帝最佳美的獻祭。她演繹了獻上身心靈,當作活祭。

課文的第二個例子,是一名牧師,終身牧會,恭儉謙勤,牧會24年之後,他發覺會友彼此仇恨,教會不睦,他心灰意冷,覺得自己終身事奉神,沒有果效。

然而神給讓他知道,神不是要人為祂做什麼,而是重視全人的獻上。也許他一生牧養,克儉克勤,到算不上什麼,反而他悟出,得神同在,一生至為寶貴。他寫下這傳頌一時的詩歌,欣然離世。

“日巳西沉,求主與我同住,黃昏將近,求主護往他處,我甚困苦,並無一友相助,無能無友,求主與我同在。

我臨終日,求主寶架引路,光明黑暗,指明天家之途,晨光一線,世上幻景全無,或生或死,求主與我同住。”

Rev Henry Lyte

課文的第三個例子,是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。我們討論為什麼耶穌能在禱告求父將這些免去之後,能夠完全順服,獻出身心靈,坦然接受上帝要他捨己的使命。他沒有想到受鞭打的痛苦嗎?他沒有想到死在十字架的痛苦嗎?是不是他知道自己將要復活就不怕呢?

我們的答案是:「不是的」,若不是他多次禱告,神與他同在,他是不能作為把身心靈主權交還給上帝的決定。

最近從默想、禱告、教練、事奉、獻身課反省的經歷中,自己的生命聚焦在幾個課題:

1)什麼是我的初心?當初我蒙召為傳道人之時,上帝給我什麼異象?我答允上帝的是什麼?今天我在那裡?我在做什麼?

2)我怎樣才能見証榮耀神?是更多重要的,別人不能做到、因為自己獨有的恩賜而必須承擔的事奉嗎?是更多更好的保險業績嗎?是為香港培養更多人材嗎? 是更堅持為國家、民族、教會、社會承擔更大責任嗎?

3)自己的事奉遇上瓶頸。是心態未改變嗎?是生命更新變化不夠 勇猛Radical 嗎? 是未放下生命主權嗎?

我的初心是憐憫,是憐憫圈外之羊沒有牧人。然而,我是否失去了初心,失去了憐憫呢?

我以為在雙職傳道位份上做好保險才能見證榮耀神。我的角色是要做一名保險業的宣教士,而不是一名宣教士在保險。

然而,今晚的課題「獻上全人」指出上帝並不在乎我為祂做了什麼?做到什麼?他只在乎我是否得著祂的同在、是否已交出生命的主權,是否在神的主權下善用恩賜,活出基督的生命。

我隱隱覺得,要得着神同在、平素禱告操練,與神獨處明白神的心意、活出神的使命,才是獻上生命的根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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