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生命為祭

因為要參加尖沙咀的報佳音,家德姨的生命慶典,榮耀歸神感恩會未完,剛唱她的最喜歡的云上太陽就離開了。

以生命為祭

把腫瘤當作神的禮物,把安息視作生命慶典,離世之後,仍以軀體在中大教書 – 作大體老師,大概只有家德姨其人了。

一同事奉過的恩福,三年走過兩樓梯,多麼熟悉的禮堂,自己曾是台下的觀眾,也曾是台上的講員,一切都過去了。

在我也離世之日,我能為世界留下什麼呢?

歌聲,留下了沒有人會聽。証書,只成了張張廢址。網址也會封塵、著作只會留在圖書館、直至有人把它移去。情誼只留在幾個人的記憶,而記憶會慢慢淡忘。

我會留下什麼呢?什麼人會出席我的生命慶典呢?什麼人會出席我的追思禮呢?批評的說話,大概不會在追思會上聽到。懷念的話為何只到死後才聽得到呢?事實上,我哋是永遠聽不到的。

我不是偉人,除至親外,大概亦無追憶。但彷如家德姨以歡愉代替憂傷,以大體老師身份,把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。

生於使命,死於喜樂。留下箴言鼓勵,就是我的榜樣!

聖誕節的情意結

在2021/12/18 我們真義里學院一眾同學,在尖沙咀海旁,做了一次聖誕節福音佈道會,我們與民眾一起唱聖誕詩歌,我並負責製造了一個聖嬰出生廣播劇,分享一次有關聖誕節的佈道短講:「聖誕節的情意結」。

On 2021/12/19, our class of 2020 students from the MPOffice gathered together on the coast front of the Tsimshatsui pier to sing Christmas Carols together with the people there. I produced a broadcast drama, and delivered a short message on “the Meaning of a Christ Night.”

Sing Christmas Carols on a Xmas Day in 2021

Carols Singing Photos and the outline of the short message.

獻身的反省

獻身的反省

充滿例子、見証和經文的課本「獻身」引起進入深深的思考。「獻身」於上帝包括什麼方面呢?怎樣才算獻身呢?自己獻了身沒有呢?羅馬書12:1將身體獻上,當然作活祭是什麼意思呢?

「獻身」問題原來涉及多方面:包括金錢、時間、權力、事業、情感、名譽、人際關係、理想、家庭、自我、生命、全人各方方面面。

神擁用人各方面的主權,因為一切來自神,也為神的目的而授權人使用。神使人作地上管家,管理神的一切資源,作忠心的僕人。

我們只是過客,然而神給每個人的計劃是美好、純全和可嘉的。人活着是要為神而活,要將這些方方面面資源、主權、能力歸還給上帝,然後神按衪的旨意和計劃,向神領受神給我享受我杯中的份。

我想起以下經文:

「我所見為善為美的,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,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,因為這是他的分。神賜人資財豐富,使他能以吃用,能取自己的分,在他勞碌中喜樂,這乃是神的恩賜」。(傳道書 5:18-19)

因此,我對獻身涉及獻身各方面的有以下理解,希望補充課本沒有提及的部份和觀點

獻金錢 – 主權在主、我們只有擁有權、流轉權。價值創造權

獻時間 – 主權在主、我們只有支配權、價值創造權

獻權力 – 主權在主、權力獲取權在主、我們只有權力運用權、權力轉移權、權力罷免權

獻事業 – 主權在主、我們只有開發權、管治權、轉移權、享受權

一切主權屬神,歸還主權餄神是理所當然的,也是必須的,但我們可以按神旨意、蒙恩而享受杯中之份。

獻上全人

再感受「獻上全人」

今晚藉着帶「獻身集」最後一課,有一些感動要疏理一下。

「獻上全人」是獻身集的總結課,指要將人的身心靈主權歸回上帝。這本是理所當然的事,但人卻不願將生命主權交出、要留下私意、思想、感情、金錢、時間、聲譽、事業、家庭、優先次序權,任意使用權、留置權等等,留給自己。表面上是為主而活,其實是為己而活。

捨己,説得容易,但一旦有病痛、失業、禍患、失意,人就怨天不保守、怨地不平安。獻上全人談何容易。

我立意在實習課帶這課的小組討論,讓自己加深了解。我知道這課的目的是要人交出生命全身心靈的主權歸回上帝。我決定用書上的三個例子,引入反省如何了解「獻上全人」。

課文的第一個例子,是一名女子,八歲時候因手術眼睛瞎了。她沒有與其他人一般埋怨上帝,也沒有要求眼睛復明,反而多謝他的手術醫生,讓她不能復明,順服接受了這個殘缺的事實,把身體的主權交回上帝。不但如此,他反而利用失明的心靈眼睛,創作聖詩聖樂,作出永存後世,榮耀上帝的樂曲。

她的獻身是順服上帝主權,把神主權下失明的現實,成為她事奉上帝最佳美的獻祭。她演繹了獻上身心靈,當作活祭。

課文的第二個例子,是一名牧師,終身牧會,恭儉謙勤,牧會24年之後,他發覺會友彼此仇恨,教會不睦,他心灰意冷,覺得自己終身事奉神,沒有果效。

然而神給讓他知道,神不是要人為祂做什麼,而是重視全人的獻上。也許他一生牧養,克儉克勤,到算不上什麼,反而他悟出,得神同在,一生至為寶貴。他寫下這傳頌一時的詩歌,欣然離世。

“日巳西沉,求主與我同住,黃昏將近,求主護往他處,我甚困苦,並無一友相助,無能無友,求主與我同在。

我臨終日,求主寶架引路,光明黑暗,指明天家之途,晨光一線,世上幻景全無,或生或死,求主與我同住。”

Rev Henry Lyte

課文的第三個例子,是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。我們討論為什麼耶穌能在禱告求父將這些免去之後,能夠完全順服,獻出身心靈,坦然接受上帝要他捨己的使命。他沒有想到受鞭打的痛苦嗎?他沒有想到死在十字架的痛苦嗎?是不是他知道自己將要復活就不怕呢?

我們的答案是:「不是的」,若不是他多次禱告,神與他同在,他是不能作為把身心靈主權交還給上帝的決定。

最近從默想、禱告、教練、事奉、獻身課反省的經歷中,自己的生命聚焦在幾個課題:

1)什麼是我的初心?當初我蒙召為傳道人之時,上帝給我什麼異象?我答允上帝的是什麼?今天我在那裡?我在做什麼?

2)我怎樣才能見証榮耀神?是更多重要的,別人不能做到、因為自己獨有的恩賜而必須承擔的事奉嗎?是更多更好的保險業績嗎?是為香港培養更多人材嗎? 是更堅持為國家、民族、教會、社會承擔更大責任嗎?

3)自己的事奉遇上瓶頸。是心態未改變嗎?是生命更新變化不夠 勇猛Radical 嗎? 是未放下生命主權嗎?

我的初心是憐憫,是憐憫圈外之羊沒有牧人。然而,我是否失去了初心,失去了憐憫呢?

我以為在雙職傳道位份上做好保險才能見證榮耀神。我的角色是要做一名保險業的宣教士,而不是一名宣教士在保險。

然而,今晚的課題「獻上全人」指出上帝並不在乎我為祂做了什麼?做到什麼?他只在乎我是否得著祂的同在、是否已交出生命的主權,是否在神的主權下善用恩賜,活出基督的生命。

我隱隱覺得,要得着神同在、平素禱告操練,與神獨處明白神的心意、活出神的使命,才是獻上生命的根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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