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願充能讓我們成功。
神是我們存有的力量,因此也是我們成功的力量。是神讓我們存活,賜我們創意和力量,因此神也是我們的工作終極中心。我們懇求神祝福我們的努力,也是合宜。
在求神幫助我們成功之時,我們豈能不負上自己的責任?難道接受神的祝福,就表示我們沒有做我們應做的嗎?當然不!
當神祝福我們之時,神並不會創造成品。神讓我們參與來達致神的目的。我們事業上要成功,並不是求神施神績,而是令我們願意、有能力、在神手中善用神給我們的一切工具 – 這也是為什麼首先創造了我們的原因。」
我們的工作與神有何關係?
1)關係:神是我們的僱主。我們為神工作,服事神。
2)目的:神是我們工作的目的。
3)意義:神是我們的同工。我們也在神的創造,保育、祝福、轉化世界計劃下與神同工,神亦藉我們而工作。
4)承傳:我們一點一滴的工作將織繡成神所創造的世界,所救贖的世界,亦會使世界變得更美好。這是我們工作的最終意義。
Source 來源:Volf: A Public Faith: How Followers of Christ Should Serve the Common Good, 2011, p26-27;p35-36 (志堅翻譯)
